学院各党支部、团支部:根据校党委发展党员计划安排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推荐条件(一)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(截止日期至2022年10月15日),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,且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。(二)发展对象的推荐条件参照附件《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》。二、推荐程序(一)团支部推荐流程团支部推荐:本人提出申请→小班民主推荐...
根据四川农业大学《2023 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2〕41号)和四川农业大学《关于202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yan.sicau.edu.cn/info/1025/9517.htm)相关规定,现将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一、推免生接收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指标1.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均可报名。2.考生须社会责任感强,诚实守信,品行优良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。3.考生须具有较强的创新...
根据研究生院《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》(https://yan.sicau.edu.cn/info/1045/9512.htm)等要求,现将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一、评选项目及要求1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: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,结合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等额评选,评选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。2.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: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安排评定工作,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...
学院全体研究生:根据《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16〕15号)、《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16〕16号)、《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2〕25号)、《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、《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硕士研究生奖(助)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院发〔2021〕08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就学院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...
各小班团支部: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院团员青年党史学习教育,强化共青团对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,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对本科生2022-2023学年上学期青年大学习作如下安排:一、指导思想《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青年社会组织共青团工作的意见》中指出:在青年思想引领上协同。立足青年社会组织实际,创新思想引领方式,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,生动传播党的路线方针...
为认真做好研究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工作,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及资助体系,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,学院决定成立2022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,现将具体名单通知如下: 2022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组 长:唐 城 许丽佳 委 员:张黎骅 黄锎靓 雷小龙 伍志军 赵永鹏 刘珏麟 杨梅 唐玲玲 监 督:黄锎靓 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2022年9月19日
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2020级、2021级研究生: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yan.sicau.edu.cn/info/1045/9512.htm),现将本年度我院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一、评优项目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;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,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二、评审范围1.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对象:取得国家学籍并实际离岗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。2.校级(省级)优秀毕业研究...
学院各小班: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,现将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2022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培训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培训时间:9月19日18:30二、培训地点:腾讯会议(会议号:573933187)三、参会人员:党委办公室全体老师,各班级班主任老师、班长和团支书及低年级班主任助理。四、会议内容: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;2.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培训;3.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培训;4.2022-2023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...
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全体师生: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成立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主页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查组,各个机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:(一)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组 长:唐 城副组长:许丽佳、张黎骅、黄锎靓成 员:李建华、王 勇、周书玉、杨 梅、刘珏麟、陈 霖、曾岚秋(二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组 长:唐 城副组长:黄...
全院各小班: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根据《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,请按照要求开展我院2022-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认定对象:2019-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学生群体如下:1、脱贫家庭学生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儿学生、残疾学生等...